濮法政办〔2020〕17号
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一、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民法典涉及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内容包括:一是与民法典精神和所规定的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般性规则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二是与民法典关于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的具体规定不一致或者不衔接的;三是涉及民法典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规定明显不协调或者不一致的;四是不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规定的主要内容已明显过时或者实际失效的。
二、清理职责
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因机构改革涉及新组建机构或职能调整的,由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负责清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三、清理要求
四、结果报送
五、组织实施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
濮阳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意见表
填表单位: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梳理总数: 0 填表日期:2020 年 9月 16日
序号 |
规章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修改的需提出具体意见) |
理由 |
备注 |
联系人: 艾延坤 联系电话:13939340678
附件2
濮阳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填表单位: 市科技局 梳理总数: 1 填表日期:2020 年9月10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修改的需提出具体意见) |
理由 |
备注 |
1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濮政办〔2011〕8号 |
修改。 |
国家科技部2018年12月制定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 2018〕300号),省科技厅于2019年3月出台了《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豫科 〔2019〕35号)等规范性文件,分别对原来的文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
已把修改稿呈报市司法局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行政法规、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建议表
填表单位: 市科技局 填表时间:2020 年9月10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名称及文号 |
清理建议 |
废止/修订理由 |
无 |
||||
填表说明: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将对行政法规、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建议填入本表
附件4
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梳理总数 |
拟废止数量 |
拟修订数量 |
已废止数量 |
已修订数量 |
1 |
市政府规章 |
无 |
||||
2 |
市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0 |
1 |
3 |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
4 |
合计 |
1 |
1 |
1 |
填表说明:市政府各部门填写1、2栏,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填写3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