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龙都科技

龙都科技

濮阳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05 16:26:45         [关闭本页]

濮阳市科技局

关于开展2013年度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农业园区,市直有关单位:

建设农业科技园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引领与产业集聚水平,推动濮阳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使园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切实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经研究,濮阳市科技局决定启动2013年度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总体上按照《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濮科[2013]87)的要求进行申报、组织推荐,申报园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园区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为完善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

2、园区建设符合国家、省、市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纳入当地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3、园区主体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并运行二年以上(含二年);有一定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清晰的地理界线,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产品),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园区有长期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有产学研合作的经验,有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与推广体系及较强的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

5、园区生态效益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生产环境(水、气、土壤)符合国家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废弃物(废物、废水、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土地和水资源实现永续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6、园区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运行机制,有先进的生产技术模式、高效快捷的管理模式及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营销模式。

二、申报程序

1由申报单位负责编写“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和“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等有关材料。

2、由园区申报单位向其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园区进行筛选、初审、推荐,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市科技局。

三、申报材料

1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见附件l )

2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见附件2 )

3、有关配套附件资料(如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明、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已获得的科技成果证书、专利、注册商标和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的证书复印件等)。

四、其他

1、希望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各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园区积极申报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并在筛选、优化的基础上,积极向市科技局推荐,于 20131214前,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市科技局农村科。

2、推荐数量

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开发区各推荐2家,范县、台前县、华龙区各推荐1家。

3、申报表格可从濮阳科技之窗网站(http://www.pykj.gov.cn)或者濮阳科技局农村科工作群中(QQ群号:113869693)下载。

 

联 系 人:陈进方   李亚娟

联系电话:6666208

电子邮箱:pykj6666208@126.com

 

附件:1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2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3 124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领导信箱 | 监督举报 | 咨询留言 | 征集调查 |
Copyright ©2001-2025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主办 濮阳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承办
备案编号: 豫ICP备20210018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36
Tel:0393-6661626 科技局办公室电话:0393-6666200 传真:0393-6666200

本网原创内容可免费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来源:濮阳市科学技术局”。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必须是目的合理、善意引用,
不得对本网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
本网不承担责任,并有追究转载方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