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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科技厅等部门开展试点工作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堵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6 14:11:41         [关闭本页]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落细、落小,辽宁省科技厅会同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农委、辽宁省地税局,选择省属16家不同类型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落实试点。通过总结试点经验,辽宁省科技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试点有关政策措施和沈阳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科技创新典型经验的通知》和《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对涉及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人才激励的相关政策,逐个单位、逐项政策分别制定落实办法,遇到问题时,由省直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形成的经验,及时向全省推广,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堵点”。
  通过近期的政策实施的评估结果看,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配套办法基本完备。围绕扩大科研单位自主权、成果转化奖励、兼职及离岗创业、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横向课题经费管理等,均制定了具体操作办法。  《科技成果转化成绩特别优异的科技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在全国属首创。各试点单位均制定了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政策试点实施方案》,形成了《实施方案重点举措一览表》。二是体制机制更加合理。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激励作用更加有效,辽宁科技大学、辽宁工业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和省农科院将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的80%奖励科研人员,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提高到90%,大连工业大学更是提出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比例上不封顶。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权下放,有效提高了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允许横向课题按合同管理,购买仪器设备不再通过政府采购,提高了工作效率;允许支出一定比例的劳务费,解决了参加科研课题博士生和硕士生的生活困难。双肩挑干部出国参加学术交流不再按公务员管理,为科研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科技知识提供了便利条件。三是创新动能显著增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有116名教授博士与全省55家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合作,签订技术服务合同20余项,为企业解决技术问题近40项,合同额达300多万元。试点单位累计省内转化科技成果766项、金额1.44亿元,辽宁科技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和省农科院等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省内转化率达75%以上。四是分类评价体系逐步完善。试点单位均制定了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差异化评价和晋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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