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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经济区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之九:支持构建独具特色的文化支撑体系的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4-29 16:00:41         [关闭本页]

中原经济区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之九:

支持构建独具特色的文化支撑体系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原是中华文化的发祥地,传统文化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因此,要把弘扬传统文化、培育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化品牌等作为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支撑。文化是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大推动力量。从税收优惠角度,目前支持构建独具特色的文化支撑体系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增值税。①对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②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等等(详细内容见附表9<1-5>)
  2、营业税。①对个人转让著作权收入免征营业税。②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等(详细内容见附表9<6-12>)
  3、企业所得税。①文化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低税率企业所得税,对三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②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等等(详细内容见附表9<13-16>)
  4、个人所得税。①对个人获得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教师奖、香港柏宁顿(中国)教育基金会首届“孺子牛金球奖”等活动获得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②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等(详细内容见附表9<17-21>)
  5、城市维护建设税。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转制方案确定。等等(详细内容见附表9<22>)
  6、关税。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按现行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等等(详细内容见附表9<23-24>)
  7、房产税。①对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②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等等(详细内容见附表9<25-29>)
  8、城镇土地使用税。①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②对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等(详细内容见附表9<30-35>)
  9、土地增值税。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详细内容见附表9<36>)
  10、印花税。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而书立的凭证,免征印花税。(详细内容见附表9<37>)

附件:支持构建独具特色的文化支撑体系的税收优惠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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