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3 13: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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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备案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1年以上。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占60%以上。
(2)拥有创业导师队伍;管理人员具有大专学历以上占50%以上。孵化器自身拥有50万元以上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
(3)在孵企业数不少于20家;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5家。在孵企业、毕业企业符合规定条件。
B.备案程序
市科技局下发通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现场考察→市科技局下发备案文件。
C.申请材料
(1)填报《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请表》。
(2)提交孵化器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孵化器管理机构与职能设置文件、孵化器管理人员清单及学历证明、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证明材料、在孵(毕业)企业汇总表、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服务)协议等相关材料。
D.优惠政策
优先推荐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承办科室: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咨询电话:666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