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促进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2020年6月份,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联合组织南乐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编制《南乐县产业集聚区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2020-2022年)》。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6家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环资【2020】996号),同意将南乐县产业集聚区纳入国家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该实施方案的获批是河南省4家、濮阳市唯一获批单位。
南乐县产业集聚区深入推行创新实施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模式,以污水治理、固废治理、中水回用、环境监控平台等方面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落实第三方治理目标和任务,补齐园区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南乐县产业集聚区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的获批,不仅提升了园区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而且对纳入试点的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对第三方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支持。